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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 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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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tendacy to suprise myself.
November 16

一直在恋爱一直在旅行

冲着这么煽情的书名买了书,用一顿茶点的时间看完了,一直觉得旅行和艳遇几乎是所有格子间人类的梦想,就在一年前我们还眼神清澈,理想高迈,觉得自己是值得珍视的唯一,一年多的工作后只剩下对自己谦卑微薄的认识和职位薪水的计较,还有在文字电脑旁那颗想远行的心。看到作者这样一个并不美丽的女性依然在字里行间有美丽的自觉,依然有勇气去拥抱自由和爱情,我觉得阅读别人的生活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虽然有点酸溜溜的妒嫉。
November 01

下雪了

很多年以前,妈妈和我说以后你要上的学校在一个会下雪的地方。今天推窗看到雪,想起自己兜兜转转走过不同国家,不同的季节,最后还是回到这片熟悉的雪景里。伏皇后曾经说过一句很哲理的话,人生好比高台跳水,每次的起跳翻腾都是为了最后落入幸福的包围。我过了这么多年,才真的明白许多东西不过是给别人看的,风光背后总有代价,好比小时候总喜欢拍下去过的地方,喜欢护照上盖很多国家的签,喜欢无数俗气的label,但是留得下风光照,抱不紧温泉,营营役役,忘记了自己的感受自己的回忆,多么幼稚。生活中总有那么多的遗憾,好比友情,好比梦想,好比信任,可是任何时候我只要做对一件事就可以了,世界那么大,我只想呼吸吐纳我自己的小幸福,努力奔跑,或许跌倒,但是一定要姿势漂亮,不抱怨不争辩。
October 09

zt白天纽约,夜晚巴黎

虽未闻达,亦心有戚戚。
 

ZZ: 白天纽约,夜晚巴黎

不管你现在在青春的前面、青春的尾巴、还是青春的中间 这篇文章应该都值得看看       

【王文华/文】  【 2005/12/28 联合报】

我在赶些什麼?我耗尽青春用尽全力,拼命追求身外之物,结果我真的比别人有钱、有名吗?更重要的,我真的因此而快乐吗?远方有广阔的地平线,为何我还在原地摇过时的呼拉圈?  
  
纽约和巴黎,代表了我人生的两个面向。纽约是白天,巴黎是黑夜。纽约是前半生,巴黎是下半场。  
  
三十五岁之前,我认定纽约是世上最棒的城市。我在加州念研究所,毕业後迫不及待地去纽约工作。一做五年,快乐似神仙。我爱纽约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样:她是二十世纪以来世界文化的中心。丰富、方便。靠著地铁和计程车,你可以穿越时间,前後各跑数百年。人类最新和最旧、最好和最坏的东西,纽约都看得见。  
  
所以在纽约时,我把握每分每秒去体会。白天,我在金融机构做事,一天十小时。晚上下了班,去NYU学电影,一坐四小时。在那二十多岁的年纪,忙碌是唯一有意义的生活方式。活著,就是要把自己榨乾,把自己居住的城市,内外翻转过来。  
  
这种想法并不是到纽约才有的。其实从小开始,台湾人就过著纽约生活。纽约生活,充满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资本主义的求胜意志。相信人要藉著不断努力,克服万难、打败竞争。活著的目的,是更大、更多、更富裕、更有名。权力与财富,是纽约人的两个上帝。而能帮你走进天堂的鞋,就是事业、事业、事业。  
  
在这种弱肉强食的生活方式,为了保持领先,每个人都在赶时间、抢资源。进了电梯,明明已经按了楼层的钮,那灯也亮了,偏偏还要再按几下,彷佛这样就可以快一点。出了公司,明明已经下班了,却还要不停讲手机,摇控每一个环节。在纽约,为达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甚至赶尽杀绝。在纽约,没有坏人,只有失败者。  
  
台湾,是不是也变成这样?  
  
每一件事,都变成工作。上班当然是工作,下班後的应酬也是工作。有人谈恋爱是在工作,甚至到酒店喝酒、KTV狂欢,脸上都杀气腾腾,准备拚个你死我活。  
  
我曾热烈拥抱这种生活,并著迷於这种因为烧烤成功而冒出的焦虑。这种焦虑让我坐在椅子边缘,以便迅速地跳起来闪躲明枪暗箭。这种警觉性让我练就了酒量和胆量、抗压性和厚脸皮。但也养成了偏执和倔强、优越感和势利眼。在纽约时我深信:能在这里活下来的,都是可敬的对手。黯然离开的,统统是输家。人生任何事,绝对要坚持到底。半途而废的,必定有隐疾。在这不睡的城市,每天我醒来,带著人定胜天的活力,跟著法兰克辛纳屈唱〈纽约‧纽约〉:「如果你能在纽约成功,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是的,在纽约,现代的罗马竞技场,我要和别人,以及自己,比出高低。  
  
这套想法,在我三十五岁以後,慢慢改变。   
  
第一件动摇我想法的,是父亲的过世。我父亲一生奉公守法、与人为善。毫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地像城堡。七十二岁时,他得了癌症、引发中风,经历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他一生辛勤工作、努力存钱、坚信现在的苦可以换得更好的明天。我们也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用在纽约拚事业的精神照顾他。但两年的治疗兵败如山倒,最後他还是走了。父亲逝世的那天,我的价值系统崩溃了。我一路走来引以为傲的「纽约精神」,没想到这麼脆弱。  
   
不止在病床,也在职场。当我在企业越爬越高,才发现「资本主义」在职场中也未必灵验。上过班的都知道,很少公司真的是「开放市场」、「公平竞争」。大部分的同事都觉得你不是朋友、就是敌人。职场上伟大的,未必会成功。成功的,有时很渺小。很多人一辈子为公司鞠躬尽瘁,最後得到一支纪念笔。那些卷款潜逃的,反而变成传奇。     
  
慢慢的,我体会到:世上有一种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更高、更复杂的公平。人生有另一种比「功成名就」更幽微、更持久的乐趣。那是冲冲冲的美式资本主义,所无法解释的。 
我能在哪裏找到那种公平和乐趣呢?我想过西藏、不丹、非洲、纽西兰。然後,我注意到法国。  
  
住纽约时,法国是嘲讽的对象。身为经济、科技、和军事强权的美国,谈起法国总是忍不住调侃一番。法国是没落的贵族,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法国人傲慢,高税率让每个人都很慵懒。动不动就罢工,连酒庄主人都要走上街头。  
  
搬回台湾後,普罗旺斯、托斯卡尼突然流行。我看了法兰西斯‧梅思的《美丽的托斯卡尼》,其中一句话打动了我:「在加州,时间像呼拉圈。我扭个不停,却停在原地。在托斯卡尼,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阳光下,提著一篮李子,逍遥地走一整天。」  
  
是啊!我在赶些什麼?我耗尽青春用尽全力,拚命追求身外之物,结果我真的比别人有钱、有名吗?更重要的,我真的因此而快乐吗?远方有广阔的地平线,为何我还在原地摇过时的呼拉圈?  
  
当我重新学习法国,我发现法国和美国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美国人追求人定胜天,凡事要逆流而上。法国人讲究和平共存,凡事顺势而为。纽约有很多一百层的摩天大楼,巴黎的房子都是三百年的古迹。纽约不断创新,巴黎永远有怀旧的气息。巴黎人在咖啡厅聊天,纽约人在咖啡厅用电脑。纽约有人潮,巴黎有味道。纽约有钞票,巴黎有蛋糕。  
  
不论是政府或个人,法国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衣、住、行等「身内之物」。就让美国去做老大哥吧。要征服太空、要打伊拉克、要调高利率、要发明新科技,都随他去。法国人甘愿偏安大西洋,抽菸、喝酒、看足球、搞时尚。当美国人忙出了胃溃疡,法国人又吃了一罐鹅肝酱。  
  
讲到吃,法国有三百种起司、光是波尔多就有五十七个酒的产区。晚上六点朝咖啡厅门口一坐,一杯红酒就可以聊三个小时。九点再去吃晚餐,一直吃到隔天凌晨。他们在吃上所花的时间,跟我们上班时数一样。但讽刺的是:他们没有「All You Can Eat」。  
  
吃很重要,但也要会挑时间,朋友介绍我去试一家法国餐厅,提醒我他们礼拜二、四晚上休息。「为什麼?」我问。他说:「因为主厨要回家看足球。」  
  
聪明的主厨懂法律。法国法律规定一周工作最多三十五小时,大部分的人一年有五周的假期。而美国人把加班当作自己有价值的表示,度假时还拿著手机回E-mail。法国人比美国人会玩。每年六月的巴黎音乐节,从午後到深夜,几百场露天音乐会在各处同时举行,人多到地铁都暂停收费。每年十月的「白夜」,平日入夜就打烊的店面,彻夜营业到清晨七点。每年夏天,巴黎市政府在塞纳河右岸布置了三段、总长一.八公里的人工海滩。细砂、吊床、躺椅、棕榈树,自然海滩有的景致这里都有,让没有钱去海边度假的民众,也可以享受到海滩风光。  
  
当然,法国这麼深厚的文化,不可能只从吃喝玩乐而来。美国人读书,为了考证照。法国人读书,为了搞情调。每年十月的读书节,大城市的火车站内,民众轮流上台朗诵诗句。书店营业到天明,整晚有现场演奏的乐曲。「美食书展」选在铜臭味最重的证券交易所举办。小镇书展的书直接「长」在树上,读者必须爬到树上,把书摘下来品尝。  
  
一直跟著美国走的台湾人,会心动吗?  
  
我心动了。十一月我到巴黎,一位法国朋友来接待我。临走前我问他:「明天你要干嘛?」  
  
「我要去银行。」  
  
「然後呢?」我问。  
  
「我不懂你的意思……」  
  
对我来说,「去银行」是吃完午饭後跑去办的小事。对法国人来说,这是他一天全部的行程。法国人总是专心而缓慢的,每天把一件小事做好。  
  
这样的生活,对美国或台湾人来说,实在是太颓废了。的确也是。法国失业率接近10%,高税率让雇主宁愿打烊休息,免得帮员工缴税。巴黎闹区纸醉金迷,但郊区的少数民族却没有工作机会。这些都是黑暗面,但对於每日被强光烤焦的台湾人,阴暗也许提供了喘息空间。生命的终点都一样,有钱人的丧礼只是比较多人上香。不断的追赶只是提前冲向谢幕,为什麼不把时间花在慢慢为生命暖场?你不需要一辈子鞠躬尽瘁、死而後已。你可以偶尔伸伸懒腰、安步当车。  
  
我从巴黎回来,台北并没有改变。关了两周的手机再度响起,一通电话找不到我的人会连续狂call十通。和朋友见面,他很关心地问我:「好了,你现在工作也辞了、欧洲也去了,接下来有什麼projects?」  
  
「Projects」?多麼纽约的字眼。  
  
我真想说:「好好生活,不就是人生最大的project?」但我知道在熙来攘往的台北街头,在不到四十岁的年纪,这样说太矫情了。况且,我今天之所以有钱有闲享受法式生活,不也正因为我曾在美式生活中得到很多利益?我仍热爱工作、热爱纽约,但已不用像二十岁时一样亦步亦趋、寸步不离。  
  
所以我说:「我还是会早起,白天努力写作。但到了晚上,我想关掉手机。」  
  
世界少了我,其实无所谓。但我少了我,还剩什麼? 
 
 
September 10

朋友说

朋友说,我们受的屈辱白眼,都不要放在心上,我们受的怜悯帮助,即使无缘报答,也要牢牢记住,做人要多感恩心,少仇恨心。一个人对世界的感觉的某种认识太过深刻,就容易偏激,过善或者过恶,都是偏激。人要调控出一种平衡,才能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我信服,从此努力记住曾经的快乐和点滴的帮助,不去回忆白眼和冷漠。谢谢你,曾经听我说话,曾经陪我伤心。如今的我已经有我梦想开始的平台,不再彷徨,不再忧郁,也请你珍重自己,如果有一天,我能飘洋过海来看你,希望能见到你灿烂的笑。衷心谢谢你,赠我好时光,最低落的时候,想到你和某人待我如珠如宝,我都觉得我是如此幸运,也更加不能服输。山长水阔,愿君珍重,有生之年,不负我心不负君。

May 26

一颗想远行的心

昨天晚上和Lion聊天,被问了一个当初也常常被问的问题,我到底喜欢干什么,我照例没说实话。其实我喜欢可以一直看到更大世界的生活,遇到好玩的人,吃到好吃的东西,风景不一定永远美丽,但是永远有一个未知的惊讶在等待,我不期待永远是惊喜,但是期待自己有改变的可能和空间,我喜欢的,就是可以让我变更好的生活,一直行走在路上的生活。也许是一年去学酿酒,一年学画画,两年学考古,等等。多么不切实际的人生梦想,可是小时候那么多的宠爱滋养了这样荒谬的愿望,长大以后才知道我即使希望这样的生活,也再也没有资本去争取。

从小到大,我都容易对事物厌倦,凭一点点小聪明可以迅速学会很多新东西,凭一点点可爱让所有人对我友善,但是总是轻易厌倦,到今天一事无成,没有别人那样有热爱的梦想,只有一个安分守己上班做饭的卑微愿望和一颗想远行的心。The sky is the limit,但是我的天空只有那么那么小,触手可及,可是又怎样呢,从来没有过一个英雄脚踩五彩祥云来救我于囹圄,改变我自己的从来都只有我自己而已。

April 14

致闺蜜

为了避免闺蜜们痛苦思考我要什么礼物,以下是我梦想的礼物哦:

1.项链,低调到看不见,然后看见了又觉得很赞那种,不要施家的

2.化妆水,除了clinique以外

3.YSL 明彩笔,最白肤色那款

4.一本叫做不去会死的书

5.生宣,羊毫和笔洗,(荣宝斋出的花鸟画册也好呀)

以上是我所有想到的我想要的东西了。。。所以如果闺蜜有看到其他好玩的花花草草也是可以的亚,虽然说我一直蛮嚣张,但是其实每年收到你们那么多可爱的礼物还是会觉得得意又不好意思的,在这里谢谢你们一直一直这么爱我,for better for worse。

PS:谢谢文畅从布拉格送来的铃铛,铃声清脆,可是为什么说看到它就是我呢?是不是我也一样话很多也。。。谢谢亲爱滴=)

April 11

举目见日,不见长安

早起的鸟儿有鼓打 秦兵马俑一号坑

旅行总是开心的,如果没有小偷的话=)和闺蜜上路旅行感觉又回到久违的大学时光,一路甜蜜欢畅。看到千年古都也湮灭成灰,觉得旁人种种也未必需要我多么的介怀。

回来之后看了《不去会死》,非常喜欢其中的一个主题,我生在世界上,所以想看到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我想这才是旅行的意义,虽然我看到的长安已经不是我想要的,

但是我眼里的世界又大了那么一点点。余下的时间,我想继续寻找好玩地方,找到更大的世界,直到找到我想停留的地方。

March 23

青春之后 认输之前

有没有那么一朵玫瑰
永远不凋谢
永远骄傲和完美
永远不妥协
February 24

Gap

开始整夜整夜失眠,记忆里最伤心的失恋也不曾让我眼睁睁看着天光发白,曾经真的以为自己是打不死的小强,貌似有人压我一头反而给我更大的动力向前冲,莫名的自信坚韧,无法理解的贵人提携。可是最近异常疲惫,如果可以的话,就让我养花斗草,闲来做画,回归我本来的人生,我本来就有那样温暖无忧的生活,一切唾手可得,为什么我要离开那个温暖的港湾,放弃家人的荫庇?但是依然不甘心,最初的离开是因为我愚蠢的将别人的错误作为自己的心魔,来到香港选择投行也不过源自一个不甘的念头,似乎我从来都没有仔细想过最适合我的是什么,最能让我快乐的是什么。

我不害怕所有的艰难与压力,不害怕一个人哭泣的日子,但是我害怕迷失自己,我害怕灵魂的饥饿,厌倦满足别人的期望,更恐惧失去意气风发的神采。十多岁时候曾经写过一个特煽情的句子,我说当我哭泣时候,妈妈给我读伊利亚特,呼吸英雄的气息,呼唤久违的勇气。时至今日,我不再盼望我可以比某人美貌,抑或比他人优秀,我只期望我永远有勇气去面对,有智慧做决断。人生为一大事来,我为何来,又为何去?但愿我一天能明白今天的执念,即使愚蠢,也至少会是我第一次为自己思考为自己做决定。